学科代码:0403
一、学科简介
上海体育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体育学研究生培养的院校之一。1981年获得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2003年,体育学成为国内首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有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工程学、运动康复学7个二级学科。2017年,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软科”排名连续位居全国同类学科首位。目前,有硕士导师220名,博士导师74名,导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为64%,具有1年以上海外、境外学习经历比例为27 %。本学科具有运动健身科技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兴奋剂检测上海实验室(筹)、国家体育总局运动认知评定与调控重点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技战术诊断与分析重点实验室、上海市人类运动能力开发与保障重点实验室、上海市运动休闲与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上海运动与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研究基地等22个研究平台,与美国、加拿大、比利时、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10余个国家开展研究生人才培养合作交流。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立足教育立德树人的宗旨,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并在体育专业领域里做出创造性研究成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体育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爱党爱国爱人民、守纪守法守良知;眼里有世界,胸中有祖国,能自觉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专业行为的准则。
(二)遵守公序良俗、严守学术伦理;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富有同理心。
(三)熟悉体育学一级学科领域的主要理论和前沿动态;系统掌握所在二级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通用研究方法和实践技能;深度掌握所在研究方向的专业知识、专门研究方法和实践技能,能够跟踪学术前沿,进行理论和知识创新,发现和解决现代体育学学科发展和交叉学科中涌现出的新课题,具备在体育学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作出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四)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外语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五)积极参加体育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三、培养年限与学分要求
(一)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定向博士生为四年),最长学习年限在基本学习年限的基础上最长延长2年 (含休学和保留学籍),高水平运动员、因创业休学的学生最长延长4年。定向博士生在学期间,取得符合学校要求的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1),并同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修读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时至少应修满24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程7学分、专业学位课程8学分、非学位课程4学分、必修实践环节5学分。
四、主要研究领域
序号 |
主要研究领域(二级学科) |
研究方向 |
1 |
运动人体科学 |
(1)运动流行病学(2)运动干预与慢病防治(3)身体活动、(4)运动营养与健康促进(5)运动生物力学(6)兴奋剂检测 |
2 |
体育工程学 |
(1)智能体育工程(2)运动工效学(3)可穿戴设备 |
3 |
运动康复学 |
(1)运动康复(2)运动神经肌肉控制(3)疼痛康复(4)运动损伤与康复 |
五、培养方式与课程设置
(一)培养方式
1.导师指导: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应通过定期开展读书报告会、课题研讨会、实验或调研指导等形式对所指导的研究生进行学习指导。鼓励导师之间开展跨学科的研究生组会,提升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对知识的融会贯通。
2.课程修读: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课程修读主要以授课教师课堂集中讲授、组织讨论、实践观摩等方式进行。
3.学位论文研究:研究生围绕通过开题确定的学位论文题目,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博士论文应有创造性学术见解或重要应用价值,在国内外本学科研究领域处于领先的地位。
4.自主学术实践:研究生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自主开展文献阅读与述评、听取学术讲座、参加学术会议等活动,全面提升自身的学术研究能力。
(二)课程设置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实践环节三大类。其中,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公共学位课程按国家规定设置,专业学位课程分为一级学科平台课程和二级学科专业领域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综合素养选修课程与专业素养选修课程两类。实践环节为零课时课程,即研究生按实践环节要求提交学习成果,通过考核后获得学分,学校不单独开课。课程具体安排见课程设置表。
六、培养环节与学位论文
(一)培养环节
1.培养计划制定:新生在入学3个月内,依据本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经导师认可后,提交相关部门备案。培养计划一经备案,原则上不得更改。
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围绕预定研究领域进行文献的检索、阅读和综述撰写,并在本专业或系(院)学术会议上进行一次文献综述性学术报告,文献综述由导师或者导师组进行成绩评定,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2)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第3学期完成。开题报告会由培养单位组织5名本学科或者相近学科领域的专家(专家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进行不少于60分钟的答辩,经投票有三分之二及以上专家同意方可通过开题。(3)开题报告如未通过,须至少3个月后方可申请重新开题;两次重新开题仍不能通过者,中止培养,作肄业处理。
3.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非实践环节课程学习结束之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试。资格考试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的以下方面:(1)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以及课程考试成绩;(2)对本学科研究前沿的掌握情况;(3)个人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资格考试由学科点所在二级学院组成专业综合考试小组具体负责考试事宜(专业综合考试小组一般应由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5人组成)。同一学科同一届的资格考试小组成员应基本固定,以便进行公平考试。资格考试的内容为本学科专业文献,考试形式可为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文献综述报告,或者考试小组命题的文献报告。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第三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完成。资格考试小组应对每位博士研究生的资格考试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作出成绩评定,并根据博士生平时道德表现、学科和科研情况写出综合评语。资格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学科专业点应将成绩记录和综合评语交所属二级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存入博士研究生个人档案。资格考试合格的博士生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资格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博士生,可在第四学期申请重考,仍未通过者,应进入淘汰程序。学科点应提出具体淘汰意见,经二级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4.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应在开题后的下一学期结束时接受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研究生所在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考核结果分为进度正常、进度滞后和没有按计划执行3种情况,对进度滞后的研究生应予以学业警示,对未按计划执行的研究生应予以延期,延期时长以6个月为单位。延期时长超过规定学习年限的予以退学处理。
5.社会服务: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围绕本人的学科专业,从事不少于30小时的社会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教学服务、科技服务、社区服务以及其他被学校或导师认可的社会服务工作。研究生应如实记录社会服务工作情况并经服务工作组织方或服务对象签字确认后,报所在学院审批。审批通过者获得相应学分。
6.学术交流与成果:(1)研究生在读期间至少应选听10场(次)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报告,并做好听讲记录和撰写心得体会,每位博士在预答辩之前至少进行3次公开的论文阶段成果报告会,完成后获得相应学分。(2)为加强体育科学研究意识,提高科学研究能力,博士生在学期间,应按照不同二级学科要求取得对应高水平成果方可进行学位申请(具体成果要求见附件1)。
(二)学位论文
1.基本要求: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博士学位论文应为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创造性的学术成果,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原则上应与开题报告相符。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已扎实掌握了掌握体育学科的理论知识,深入体育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创新意识强,能够发现和解决现代体育科学发展和交叉学科中涌现出的新课题,具备体育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作出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符合人体/动物实验伦理要求。博士论文正文原则上在5万—15万字之间。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在通过开题报告,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不少2年。
2.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应在正式答辩前的2个月前完成。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五位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专家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组成,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者通过预答辩。预答辩未通过者,须在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申请预答辩。
3.学术不端检测与盲审:所有通过预答辩的论文均需参加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的结果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4.正式答辩:学位论文的正式答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上海体育学院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答辩未通过者,须在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申请答辩。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研究生实行毕业与学位申请制,原则上学校于每年6月和12月分别集中受理一次毕业与学位申请,其余时间不予受理。研究生完成全部培养环节的要求,获得规定学分,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取得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二)毕业与学位申请材料由申请者本人按学校相关要求准备,经所在二级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由二级学院集中报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复审,复审合格者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者准予毕业并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
(三)研究生在博士学位攻读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等诚信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已授予学位。
八、其他
(一)本方案适用于港澳台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攻读体育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学分不少于21学分。
(二)港澳台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免修公共学位课程中的“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免修实践环节中的“社会服务”。
(三)根据留学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国际教育学院可在专业素养选修课程中设置“高阶专业汉语”课程并制定相应选课要求。
(四)港澳台研究生和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和上海政府奖学金资助的留学研究生必须以汉语进行论文写作。
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学科代码:0403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必/选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适用学科 |
公共学位课程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所有学科 |
博士英语视听说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学术英语阅读与写作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
16 |
1 |
必 |
1 |
考试 |
|
学分小计 |
|
7 |
|
专业学位 课程 |
一级学科平台课程 |
体育学学科前沿讲座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所有学科 |
体育科学研究方法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
学分小计 |
|
4 |
|
二级学科专业领域课程 |
体育教育训练学 |
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前沿 |
32 |
2 |
必 |
1/2 |
考试 |
每位学生根据研究方向选择至少两门课程 |
当代体育教育发展前沿 |
32 |
2 |
必 |
1/2 |
考试 |
训练质量监控理论与方法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现代科技与体育教育训练学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高级体能训练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运动方式与健康管理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民族传统体育科研案例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民族传统体育学术前沿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民族传统体育历史与文化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武术典籍导读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民族传统体育教学与训练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体育人文社会学 |
体育历史与社会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体育人类与文化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体育新闻与传播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体育伦理与法制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体育休闲与健康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体育改革与发展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奥林匹克与竞技体育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运动人体科学 |
运动人体科学学科前沿动态 |
32 |
2 |
必 |
1/2 |
考试 |
分子生物学理论与技术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高级运动生理学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运动流行病学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体育管理 |
体育管理专题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公共体育服务专题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消费行为研究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体育工程学 |
体育工程前沿动态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运动生物力学专题研究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生物信号采集与分析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运动工效方法学研究与应用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运动康复学 |
运动康复前沿动态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高级运动损伤与康复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康复治疗技术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生物力学高级教程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心理) |
认知心理学高级教程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磁共振成像技术及在脑科学中的应用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竞技运动心理学研究与方法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生物心理学高级教程 |
32 |
2 |
必 |
1 |
考试 |
社会心理学高级教程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感知觉研究理论与方法 |
32 |
2 |
必 |
2 |
考试 |
|
学分小计 |
|
4 |
|
非学位课程 |
综合素养选修课程 |
根据学校课程清单选课。每位学生至少修读2学分。 |
|
2 |
选 |
1/2 |
考查 |
课程由各学院提供,研究生处遴选汇总后公布 |
专业素养选修课程 |
根据学校课程清单选课,每位学生至少修读2学分。 |
|
2 |
选 |
1/2 |
考查 |
|
|
学分小计 |
|
4 |
|
|
|
|
实践环节 |
文献综述 |
|
1 |
必 |
2 |
|
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
学术交流 |
|
1 |
必 |
|
|
资格考试 |
|
1 |
必 |
3 |
|
中期考核 |
|
1 |
必 |
4 |
|
社会实践 |
|
1 |
必 |
|
|
学分小计 |
|
5 |
|
学分合计 |
24 |
|
注:1.课程的具体考核形式分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随堂测验、课程作品(论文、设计、报告)、学习成果报告5种形式。原则上,公共学位课程中的考试课程以闭卷考试为主;专业学位课程以课程作品为主;其余课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考核形式。2.专业学位课程的合格成绩为75分,其余课程的合格成绩为60分